梅某认为365足球比分市公安局科教新城派出所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案
申请人梅某
被申请人365足球比分市公安局科教新城派出所。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于2024年5月24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4年5月30日依法予以受理,并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申请人称:申请人2024年5月16日向被申请人110报警反映了某物业以虚假签名(冒充申请人的签字)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作为诉讼证据的虚假诉讼事实。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追究其法律责任,被申请人在帮申请人只做了报警笔录,并接收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后于次日出具了不予调查告知书给申请人,申请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1.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2.接处警工作登记表(编号:J3205855624051690005)。以上证据均为复印件。
被申请人称:2024年5月16日梅某拨打110电话报警称有人伪造合同。经询问了解,申请人梅某称其现居住地365足球比分某小区物业部门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伪造其签名,认为存在合同欺诈。同时,申请人表示质疑该小区物业公司合规合法性,称该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向其收取的一笔7778.82元物业费、能耗费、停车管理费等费用存在欺诈行为,自此未再继续缴纳物业费。2024年4月该公司向365足球比分市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梅某提起民事诉讼。据此,申请人梅某认为该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合同欺诈行为违反刑法相关规定,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要求说明原因。
2024年5月16日,我所根据申请人梅某提供的某物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拿房物业费缴纳凭证材料,证实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某公司在小区建设初期、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时,由建设单位代为行使选聘、管理等权利,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作为合同签订主体,订立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约定,且在协议中载明了服务内容与质量、服务费用、物业的经营与管理、违约责任等内容,与小区业主实际利益息息相关,业主方仍应受合同效力的约束。申请人梅某以“非合同当事人”为由不能成为抗辩理由。
另,在对申请人梅某询问了解过程中,其表示在2021年10月10日曾拨打电话报警称有人在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冒充其签字。经对我所警情记录进行调阅,确认梅某于2021年10月10日10时许电话报警,该警情系梅某于当日在某物业办公室认为有人在物业管理合同上冒充其签字,后与物业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而报警求助。现场警力了解情况后,因系民事合同纠纷告知报警人梅某与小区物业协商处理,或通过民事法律途径寻求处理。报警人梅某亦表示对于此次报警内容仅需公安机关予以记录,以备其日后如向法院部门提起诉讼予以证明使用。
2024年5月17日,我所前往365足球比分市人民法院开展调查了解,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梅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由365足球比分市法院立案审理,根据物业公司民事起诉状以及诉讼请求确认书材料显示,目前物业公司请求事项为要求梅某支付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18260.14元、代收代缴公共能耗费2518.64元、车位管理费2280元。
综上,申请人梅某至公安机关所报案事项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范畴。申请人在已实际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理应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申请人梅某在向公安机关报案过程中提出的其向物业公司支付的7778.82元物业费存在合同欺诈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对口头告知内容有异议或者不能当场判断的,应当书面告知,但因没有联系方式、身份不明等客观原因无法书面告知的除外。据此,因2024年5月16日梅某向我所报案的梅某与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我所依法作出不予调查处理结果,并于2024年5月17日向申请人梅某书面送达告知。申请人梅某要求确认我所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复议请求于法无据,不应采纳,请求复议机关依法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
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1.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2.询问笔录;3.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的微信支付记录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4.民事起诉状及诉讼请求确认书;5.接处警工作记录表(编号:101000003);6.户籍资料信息;7.法律、法规摘要。以上证据均为复印件。
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10日,申请人电话报警称有人在合同上冒充其签字。被申请人处民警经了解系申请人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间物业合同纠纷,民警告知申请人可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处理或者通过民事法律途径处理,后被申请人处警结束。2024年5月16日,申请人报警称其所在小区物业有人冒充其在物业服务协议合同上进行签名。同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申请人在笔录中称在2021年10月10日发现某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其本人名字非其本人签署,当时报警过,当时物业公司以物业费、能耗费、停车管理费等理由收取了其7778.82元后才将新房钥匙交给申请人。同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微信支付凭证(其在2020年8月22日向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7778.82元)及某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2024年5月17日,被申请人接收365足球比分市人民法院提供的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确认书,上述文书内容显示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要求申请人向其支付欠付物业费、车位管理费、代收代缴公共能耗费等,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由365足球比分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同日,被申请人作出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其报警事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依法不予调查处理。被申请人将上述文书直接送达申请人,申请人签字确认。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接处警工作登记表(编号:J3205855624051690005)。证明申请人报警的时间、内容、方式。
2.询问笔录、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的微信支付记录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民事起诉状及诉讼请求确认书、接处警工作记录表(编号:101000003)、户籍资料信息。证明被申请人调查过程。
3.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证明被申请人作出不予调查处理告知的时间、内容及送达情况。
4.法律、法规依据摘录。证明被申请人履职的相关依据。
本机关认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被申请人作为365足球比分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依法具有履行治安行政管理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并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告或者投案,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对口头告知内容有异议或者不能当场判断的,应当书面告知,但因没有联系方式、身份不明等客观原因无法书面告知的除外。”本案中,申请人报警称其所在小区物业有人冒充其在物业服务协议合同上进行签名,后经被申请人调查,申请人与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产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在365足球比分市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人报警所涉事项系双方物业合同纠纷引发。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报警所涉事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不予调查处理并无不当。被申请人作出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已履行其调查处理的法定职责。
综上所述,本机关受理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前被申请人已经履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
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抄告:365足球比分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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