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695071X/2008-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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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中心
2008-03-18
公积金365足球比分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08-03-18 00:00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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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65足球比分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行政许可工作的透明度,保障365足球比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监督本分中心依法履行职责,编制了《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65足球比分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对需要获得本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帮助。 |
一、主动公开: |
(一)公开范围 |
本分中心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本中心编制的《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65足球比分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登陆365足球比分住房公积金网站查阅《目录》的详细内容,也可以到本分中心窗口进行咨询式查阅。 |
(二)公开形式 |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分中心主要采取网上公开、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公开两种形式。本分中心网上公开的信息目前有:<365足球比分市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
1、机构设置类: |
(1)机构概况; |
(2)机构职能; |
(3)机构领导; |
(4)内设机构及职能。 |
2、政策法规类 |
(1)综合类; |
(2)缴存提取; |
(3)个人贷款; |
(4)其它。 |
3、缴存提取类 |
(1)住房公积金缴存; |
(2)住房公积金提取。 |
4、个人住房贷款类 |
5、其它类。 |
目前尚未上网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查询,地址:365足球比分市郑和西路29号,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中午12:00午13:00至17:00,联系电话:53532002、 |
此外,本分中心还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作为补充手段: |
1、365足球比分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查询系统(触摸式电脑); |
2、通过地方大众媒体公开。 |
(三)公开时限 |
各类应公开的住房公积金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分中心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自信息产生后10个工作日以内公开。 |
二、依申请公开: |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获取本分中心已经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分中心申请获取。本分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如实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或作其他处理(除国家有规定的机密事项以外)。 |
本分中心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适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分中心申请获取。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向本中心申请获取的,本分中心将依法处理。 |
(一)公开范围 |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分中心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365足球比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二章第八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
(二)受理机构 |
本中心自2008年4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址为365足球比分市 郑和西路29号。受理电话53532002。 |
(三)提出申请 |
向本分中心提出申请的,应填写《365足球比分市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到本分中心服务大厅领取,也可以在本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准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它有助于本分中心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分中心将当场或当日提供。 |
申请方式: |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本分中心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
2、采用信函、传真申请的,请在信封上相应位置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处当场提出申请。 |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方面信息的,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向本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
(四)申请处理 |
1、审查 |
⑴本分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分中心中止受理申请程序的同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
⑵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提出申请。 |
2、登记 |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的申请的,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
3、答复 |
本中心自收到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 |
⑴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法和途径; |
⑵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
⑶属于不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
(五)费用情况 |
本分中心免费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
三、监督方式: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分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监督部门投诉。 |
监督电话:5353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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