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和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劳务派遣经营单位:
为加强365足球比分劳务派遣单位的日常行政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劳务派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长令第19号)和《江苏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苏人社规〔2023〕1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人保监〔2025〕1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结合365足球比分实际,决定在365足球比分开展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以下简称“年度核验”)和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和评价对象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2024年12月31日前在365足球比分市范围内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公司和外省市或省内其他地区劳务派遣单位在365足球比分设立的劳务派遣分公司。
二、核验和评价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三、核验和评价所需材料
(一)劳务派遣单位核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核验申请表(见附件1);
2.202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见附件2);
3.2024年12月份职工工资支付清单复印件,以及12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劳务派遣发票清单;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5.劳务派遣单位分支机构名录;
6.劳务派遣单位职工花名册,2024年12月份参保人员明细或结算表;
7.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8.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属自有场地的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属租赁场地的提供经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提供地税局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
9.劳务派遣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表(见附件3);
属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属分公司的,提交的第一项材料为《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经营情况报告表》(见附件4),提交的材料目录详见该表。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二)劳务派遣单位评价应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表》(附件5)
3.自评佐证材料
注:加分指标中“获得表彰”指标时间为2020年至2024年。
四、核验和评价流程
1、资料准备
劳务派遣单位通过365足球比分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或“365足球比分人社”公众号下载本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准备所需资料。
2、资料送审
劳务派遣单位至各镇区人社部门提交本次核验所需材料。人社部门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补正相关材料。
3、网上申报
经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劳务派遣单位,登录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进行申报。
注:可在主界面搜索劳务派遣关键字快捷进入
4、审查处理
在劳务派遣单位网上申报完成后,按以下情况处理:
(1)经核验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年度核验情况”栏上注明核验日期,并加盖“劳务派遣业务专用章”。
(2)经核验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由人社部门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通过发出行政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整改后复核通过的,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年度核验情况”栏上注明核验日期,并加盖“劳务派遣业务专用章”。
逾期不改正的,不予加盖“劳务派遣业务专用章”,并依法予以处理,视情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32条规定吊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许可机关收回有关证件,办理注销手续。
(3)劳务派遣单位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期满后,人社部门不予延续许可。
(4)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分公司报告年度经营情况,由办理备案手续的人社部门在《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经营情况报告表》“受理报告机关”栏注明受理报告日期,并加盖“劳务派遣业务专用章”。
(二)评价流程
1、单位自评。劳务派遣单位在年度核验申报后,一并提交《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自评表》以及相关自评佐证材料,并对填报信息及提供的自评材料真实有效性进行承诺。
2、审核评价。各镇(区)、市级人社部门对照评价标准分别进行初审和复审评价。对申报材料存疑的,应函询或者开展实地核实。
3、社会公示。信用等级评价结束后,将拟确定的年度信用等级、陈述申辩途径等在人社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结果公布。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经公示、核实后,按规定推送至相应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可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公布劳动保障信用等级信息。评价出的信用等级有效期限为1年。
附件1: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核验申请表
附件2: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
附件3:劳务派遣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表
附件4: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经营情况报告表
附件5: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自评表
附件6: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网办)操作手册
核验评价咨询电话:
城厢镇0512-53522626、0512-53525193
高新区0512-53596223
沙溪镇0512-53233152
璜泾镇0512-53818902
浏河镇0512-53602935
双凤镇0512-53438982
港区(浮桥)0512-5318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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